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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腹部伤残评定标准

等级 标准 一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

  等级
  标准
  一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四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五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级
  1.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级
  1.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八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九级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脾切除; 3.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十级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脾破裂修补; 3.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