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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丢了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修车误工费怎么算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Tags: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丢了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中修车误工费怎么算

  丁玉华,黄岛区醉驾法院审判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丢了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丢了应该怎么办

交警队那边还有一份留存件,你可以提前和交警队协商好了后带着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过去拍个照片,可以的话留个复印件让交警队盖个事故章就可以了,保险公司都认可的。

二、车祸赔偿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调解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各方的损害赔偿及比例;

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三、车祸赔偿私了过程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无法认定。

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后,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然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4、处理后续的保险和赔偿事宜。

车祸发生后,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交通的受害人员进行抢救,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确保这类交通案件合理合法的审理,判决这类交通案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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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修车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中修车误工费怎么算

修车期间不算误工费,如果是出租车可以算误工费。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比例承担赔偿。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比例承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在交通事故受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收集案件证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要求相关的赔偿。对自身的误工费、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进行赔偿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