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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分别怎么赔偿?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Tags: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分别怎么赔偿?附上: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起诉状范文

  徐白子律师,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分别怎么赔偿?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怎么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在实际案例中。一般是受害的户籍来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但是对于赔偿额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可按城镇标准赔偿。本案赔偿额的关键在于是按农村还是城镇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居民视为城镇赔偿居民的批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的弟弟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起诉状范文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区×××道×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陈××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

  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

  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

  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丁玉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1日19时许,被告李××驾驶于龙海所有的津CC××××号帕萨特轿车沿创业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该车的前部与对行原告驾驶的津A×××××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接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陈××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1、四肢多发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颈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继发性脑干损伤、脑疝;3、右额硬膜外血肿;4、右额脑挫伤;5、左颞、右枕-骨骨折;6、肺挫伤;7、鼻骨骨折;8、阴囊软组织损伤;9、右眼眶壁骨折,双视神经萎缩等。到起诉时至,原告尚不能康复出院。

  经查,该肇事车辆是由被告于××雇佣被告李××驾驶的。被告于××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1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6年3月30日起至2007年3月29日止。

  但原告方为治疗所造成伤害,已负债累累,被告李××与于××拒不垫付医疗费用,且不配合办理出院手续。

  原告认为,被告于××作为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存在重大过错,应与被告于龙海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投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年×月×日


  徐白子律师 山东青岛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