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事故诉讼
事故处理
事故鉴定
事故索赔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赔偿
法律文集
事故赔偿
事故诉讼
事故处理
事故鉴定
事故索赔
交通知识
交通事故案例
事故认定
交通资讯
文章详细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关于我们
相册影集
法律咨询
专长领域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网站管理
All Right Reserved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青岛建设工程律师
青岛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青岛专业房地产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