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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多少时间内报案有效?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Tags: 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多少时间内报案有效

  丁玉华,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处罚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形有哪些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对交通事故负全部不等于一定要承担刑事,有人受伤也不代表就一定是重大交通事故,像是轻微伤也等于是有人受伤了。但是,对交通事故负全部的人,是一定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的,也千万不要一时害怕就开车逃离现场。

交通事故多少时间内报案有效?

一、交通事故多少时间内报案有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24小时内

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就要选择报案进行处理,虽说对于报案的时间没有限制性,但是时间越长取证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自己的权益就会很难受到保障 ,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只有划分清楚才能确定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