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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害人不出院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多少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Tags: 交通事故被害人不出院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多少

  丁玉华,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交通事故被害人不出院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伤者拖着不出院,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方法:

1、如果车辆保险齐全的话,伤者愿意继续住下去,那就让伤者住好了,可以拒绝再为伤者支付医疗费。在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因为像这样的事情只有通过法院才能做一个了断。

2、当然可以拒付医疗费用。因为医疗费用中会包含一部分非社保用药,需要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赔付,所以伤者治疗越久越吃亏。从现在开始你不要理伤者了,拖得久了伤者自会去法院起诉车主和交强险公司,到时候保险公司会对伤者产生的费用审核,然后就是法院判定了。

提醒,前期垫付的费用,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备用。

直接走保险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报案

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复印件上确认签章;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

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及时报案很重要

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保险车辆若发生盗抢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还应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做笔录及现场勘查;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到养路费稽核处办理停驶手续;公安机关侦察;三个月内被盗车辆找回,保险公司赔付因盗抢引起的修理费用,三个月后车还未找回就到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书;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手续,办理理赔。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注释:

为了能够尽快赶到出事地点,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设有网上定损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1、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处理。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2、不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事故车辆拖至离事故现场较近的修理厂。如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点,可直接对事故车辆定损。不是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前去定损。

3、如果保险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派定损人员到定损点进行查勘、定损的,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评估机构的定损应当予以认可,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有勘验、调查的权利。

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不认可的,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可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定损仍不认可的,可向评估机构的上一级机构要求重新核定;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费应如何划分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5、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6、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8、基层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审相同。

9、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13.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10、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

二、交通事故起诉费如何交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的实际缴纳值还需要案件审理结束进行判决后,根据人赔偿金额进行确定,而不是简单的案件受理时进行确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