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玉华,青岛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负同等,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五保户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有很多的五保户基本上都是孤身一人,所以在当事人去世之后,有些肇事者就觉得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了,其实不然,因为五保户平时的日常开销都是由村集体提供,所以村集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之后,法院也都会支持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
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
2、追溯时间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赔偿标准
我国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但是各个地区根据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月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的差异,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公式可以应用在所有案例上。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不是一尘不变的,都会随着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做相应的调整。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去世的这种结果,不是受害人家属希望看到的一种局面,发生这种结果也是不由人可以控制的。但有的时候受害人的去世跟交通事故并没有关系,是后期护理的过程当中操作不当才出现这样的结果的话,肇事者不承担去世之后的赔偿。